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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楚天金報訊 據新華社電 6月21日,雲南省普洱市公安局就日前引起社會廣泛關註的“魚塘浮屍事件”發佈初步調查結果,稱夏文金系溺水死亡。然而,一些網民和死者家屬認為事件仍有疑點沒有得到合理解答。對此,普洱市公安局進行了回應。
  質疑:監控錄像何在?
  回應:拘留室無監控設備
  網民認為,公安部《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》規定,拘留所應當安裝並使用監控錄像,對被拘留人進行實時全方位安全監控。普洱市公安局回應稱,思茅區拘留所按照規定於2008年安裝了監控錄像設備,但監控錄像設備使用年限較長,線路和錄像設備老化,經常出現故障,多次進行維修,到今年4月底已經無法正常使用了,因此,5月13日夏文金獲釋當天,拘留所所有拘留室均沒有監控錄像。
  質疑:死者傷痕何來?
  回應:他曾與人肢体衝突
  夏文金在拘留期間,監管人員曾用繩子將其雙臂、雙手綁住後帶離拘留區,如果只是這樣的捆綁,不會導致夏文金身上有大面積的傷痕。對此,普洱市公安局稱,夏文金屍表損傷範圍雖然廣泛,但均為淺表擦挫傷,結合對監管人員及同拘留室人員的調查情況反映:5月13日晚8時許,夏文金突然無故撲向同拘留室人員並用手掐住其脖子,同拘留室其他人員將夏文金拉開並按倒在床上。監管人員聞訊及時趕到現場進行控制,夏文金拒不配合併與監管人員發生了肢体衝突,監管人員遂用繩子將其雙臂、雙手綁住。在制服其過程中,夏文金反抗激烈,與監管人員發生了肢体衝突,導致其身上多處軟組織挫傷、表皮擦傷。
  質疑:為何後半夜放人?
  回應:相關人員處理不當
  網民認為,5月13日晚夏文金身體出現了嚴重情況,警方知道夏文金有傷在身而且又有手抖癥狀,為什麼不安排其住院治療,反而在後半夜放人,而且並未保證其安全?對此,普洱市公安局稱,思茅區人民醫院醫生曾對夏文金做了體檢,明確夏文金不需留院觀察。至於深夜放人,的確存在處理不當的問題,目前相關責任人已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。
  還有網友提出,夏文金溺水死亡已經是事實,但溺水也有很多不同的方式。有網民說,去醫院檢查時,夏文金已經走不動了,為什麼還能自己走去那麼遠的魚塘?對於相關質疑,普洱市公安局未作正面回應,只是表示調查組正在對此案進行深入調查。
  (原標題:普洱警方拒曬錄像:拘留室無監控設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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